利好消息!交通违法记分拟可通过接受教育减免!

2019年12月18日 0 条评论 741 次阅读 0 人点赞

近日,公安部一则“交通违法记分拟可通过接受教育减免”的消息引人关注,不少司机视为“减分福利券”。大河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此消息为公安部征求意见,通过之后将在全国范围内同步推行,目前发布的时间尚不清楚,具体到我省,也将按照公安部具体规定落实。
交通违法扣分“学法”减免,节约违法成本;交通违法还应从严处理,“以学代罚”容易流于形式。对于交通违法扣分拟可“学习”减免,你怎么看?


【消息】交通违法扣分拟可受教育减免
近日,公安部起草了《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参加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
征求意见稿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累计最高减免6分,超过6分的分值不记入下一记分周期。
征求意见稿明确,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交通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内容】接受教育的方式有两种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的方式包括两种。
一个是参加学习考试。学习考试的方式包括网上学习考试、现场学习考试。参加学习考试的内容包含交通违法行为判断与案例分析,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快处快赔相关规定,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警察手势辨识,安全行车常识,高速公路驾驶常识,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文明驾驶常识,防御性驾驶知识,紧急避险常识,驾驶心理健康知识,以及其他相关知识。
另一个是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征求意见稿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组织开展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形式包括文明交通劝导、交通安全宣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宣讲等。同时,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平台,准确记录机动车驾驶人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时间、地点、活动内容、活动效果等,并通过网络平台公开公示相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避免有关工作人员、机动车驾驶人弄虚作假。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具体减免记分条件的三种情形。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累计满30分钟为一次)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一分。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现场学习(满3小时为一次)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3分。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满1小时为一次),一次减免1分。


●交警部门:将同步推行
今年7月份,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60项措施,其中包括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奖励措施等。
我省有没有先行先试?12月17日,大河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此消息为公安部征求意见,通过之后将在全国范围内同步推行,目前发布的时间尚不清楚。具体到我省,也将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具体规定落实。
郑州市交警支队车驾管部门有关人士说,对绝大多数小车驾驶人而言,从驾校考试拿到驾驶证,只要不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那么以后很少有机会参与交通安全法规学习的机会。而交通违法扣分拟可受教育减免的推行,可以进行预警式、体验式交通安全学习,可以提高交通安全教育的覆盖面,这也是对目前违法处罚方式的有利补充。
●司机:很人性化,相当于发“减分福利券”
该消息一出,我省的司机们也纷纷就此讨论起来。
出租车司机朱厚全表示,大多数司机都不是存心想要违反交规,但有时可能因为一时没看清路上标识而被罚款扣分,事后很后悔。如果可以通过教育方式劝导司机谨记交规,效果比直接罚款、扣分更好,“这种方式很人性化”。
司机方先生认为,生活中一些交通违法行为是无心之失,比如:因为事情多、工作忙而忘记车辆限行,去陌生城市不熟悉道路等。类似的情况下,司机虽然应该接受相应处罚,比如罚款记分,但交管部门还真应给予“学法减分”之类有条件、有限度的容错改错机会,或者说驾照分救济、恢复的途径,以体现宽严相济的执法原则。
也有司机表示,教育意味需要付出时间成本,“有时比直接扣分、罚钱的成本还要大,实际效果或许更好。”
●专家:落实中制定细则,防止“钻空子”
采访中,也有司机对此表示担忧。他们认为,教育能够起到的警示力度有限,开车上路不仅要对自己,还要对其他道路参与者的人身安全负责,交通违法还是应该从严处理,“以学代罚”容易流于形式,被人钻空子。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学院副教授马社强说,交通违法扣分可“学习减免”,可以让交通违法当事人更深入了解交通法规,直观体验交通违法的成本等。一个新政策的推行需要有配套的施行细则来补充,各地的情况不一样,公安部自上而下推行中,就需要各地制定细则,规避掉让人“钻空子”的机会,比如,从开始接受教育到教育结束的整个环节的监督机制需要提前完善。
为了避免有关工作人员、机动车驾驶人弄虚作假,本次征求意见稿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学习、考试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人脸识别、实人比对等方式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驾驶人本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经验】多地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
据了解,交通违法记分奖励措施此前在一些地方已开始探索。
浙江交警在数年前就推出了上网答题可减免高速违法记分的政策,每年一次最多免4分。
扬州交警在新媒体平台推出“学法免分”功能。在驾驶证的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的持本市驾驶证的驾驶人,通过参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可以对一起记分分值为3分(含)以下未处理的非现场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做减免记分处理。一个记分周期内只能申请2次“学法免分”,最高免除6分。
南京交警从2017年5月20日推出“学法免分”,截至今年9月份,共有17.3万人通过“南京公安”“南京交警”“南京车管所”三个微信公众号累计参与学法免分53.3万次,共计通过学法免分考试31.4万次,为通过考试的驾驶人免除交通违法记分共计94.2万分。
此外,成都、武汉、苏州等全国多个城市都曾推出过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奖励措施。

文章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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